武汉向市民征集婚纱摄影合同修改意见
刊发时间:2009-04-27 09:42:08 来源:人民摄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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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20日起,受武汉市工商局委托,江岸区分局开始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重新改版婚纱摄影合同,以期既方便消费者维权,又符合新婚喜庆气氛,适合影楼操作。
2007年7月,武汉市推行《婚纱摄影服务合同》,从拍摄数量、相册尺寸、制作工艺、服装提供、付款方式
、损毁赔偿、影像权属、违约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条款。但近期,江岸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影楼存在着“两本账”:一本是工商免费提供的婚纱摄影服务合同,一本是影楼自制的预约单。这些自制的精美预约单,套用合同的格式,只是内容大打折扣,拍摄数量、入册数量、服装提供等项目比较模糊,至于“违约责任”几乎没有提及。
调查中,四成顾客反映,影楼存在绕开合同二次消费的行为。往往双方签订合同后,在拍照过程中,通过推荐定妆液、化妆套系,要求新娘购买几百元的隐形内衣,或是加费服装,这些均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还有的影楼收取定金比例过高,超过了《合同法》规定的“定金不得超过服务总费用的20%”。
(张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