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发时间:2009-04-21 08:51:08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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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10万套总额为1000万元的山西旅游消费券已基本发放到省内外旅行社手中,山西旅游消费券接收的顺畅程度,直接反映着山西省旅游服务质量。因此,旅游相关部门近期将对有关企业接收消费券的情况适时督查。
4月19日,据山西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山西旅游消费券的接收使用
情况,直接影响着山西省旅游的对外形象。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各有关部门须召集接收消费券的企业负责人和前台收银员,学会并及时掌握相关要求和技术,确保相关人员识券,受理消费券程序顺畅。同时,必须登记好持券人的信息,包括消费时间、消费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消费总额、抵用旅游消费券数量;严格按照消费券与现金1:2的比例接收。每消费60元可抵用20元消费券,以此类推。旅行社组织的游客可由旅行社陪同导游事先填写持票人信息,集中结算。
这位负责人强调指出,每位游客仅限使用一套(100元)消费券;使用范围限参与活动的72家旅游景区头道门票、山西省所有旅游星级饭店住宿与餐饮、山西金视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唱享山西》、平遥古城大戏台门票、太原东湖醋园、杏花村汾酒工业园旅游购物和运城盐湖景区各项消费;消费券不兑现,不找零,不挂失;消费券按等值人民币使用。同时,使用本旅游消费券可享受接收消费券旅游企业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优惠。
省旅游局重申山西省将坚决打击指定旅游企业拒绝接收消费券、私自收购旅游消费券、虚报旅游消费券数量、伪造旅游消费券及因旅游消费券使用引发的严重投诉情况。 (周 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