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摄影学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各有关专业协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第35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新闻摄影作品专项初评由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组织。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参评作品报送工作。
一、参评作品
参评作品应为新闻单位原创,由新闻工作者拍摄,在2024年度刊发的新闻摄影作品。组照作品应按发表年度申报,所有照片应为发表于同一媒体的图片专题,不得将在不同媒体发表的作品经后期拼凑为组照形式参评。拍摄时间跨年度的组照,报送作品时每一张均应单独标明拍摄时间,其中至少有一张照片应拍摄于2024年。
二、报送数额
各单位报送本单位所属各媒体作品参评,不限数额,同等条件下优先报送由中宣部组织评选的“好报道、好评论、好创意作品”(以下简称“三好作品”)。各社会单位(不包括新闻单位)、个人可按本通知自荐、他荐各1件作品参评。同一作品只能向1家单位推荐,违规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报送定评数额
经初评评委会评审,报送56件作品进入定评,其中,新闻摄影50件,国际传播6件。
四、参评人员申报要求
新闻摄影的作者(主创人员)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单幅作品申报1名;组照申报2名,超过的按“集体”申报。编辑可申报3名,超过的按“集体”申报。按“集体”申报的,应附对作品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
五、参评材料要求
各报送单位需登录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填报电子材料,网址http://www.pingjiang.zgjx.cn。未按要求提交参评材料的,不予受理。
1.报送单位和自荐、他荐参评均应填报《履行初评程序和公示情况表》(附件1),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
2.上传作品材料:
(1)按照要求逐项完整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2),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评组照要求不少于5张,不超过8张。上传作品为JPG格式,每张大小在2-8MB之间。
(3)作品标题、图片说明内容需与刊播时一致。配合文字报道发表的摄影作品,可以从文字报道中摘要,但不得超出报道范围。
(4)上传刊发作品版面或截图:报纸或期刊作品为版面扫描图;通讯社作品为发稿系统样片或发稿系统截图;新媒体作品为二维码、首屏首页截图。如上传材料不完整,没有报样或截图的,视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予评选。
3.自荐、他荐作品应有3名无作品参加本届评选的新闻专业正高职称人士实名推荐。作品应填写推荐理由,签署推荐人姓名或推荐单位负责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参评国际传播项目的作品,请在《参评作品推荐表》“作品类别”栏内注明“国际传播”字样。该项目参评作品应提供国际传播效果证明材料。
5.务必妥善保存参评作品的原始数据(即拍摄时由相机生成的原始格式图片,未使用任何图片编辑软件修改)及发稿图片电子文本,以供入选后进行对比鉴定。如不能提供,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为保证新闻摄影作品的真实性,入选作品应经专业数码摄影鉴定无误后报送中国新闻奖定评。违反新闻真实性原则的照片,合成及拼接的照片,视频截图和AI生成的照片,增加、删减影像内容的照片,利用图片软件对色阶、色彩反差、饱和度、灰度等调节过度导致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评选。组照中任何一张照片未通过真实性鉴定,即取消该组照片评选资格。
六、初评委员会
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制定初评委员会组成方案,委托中国新闻摄影学会聘任。评委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作品参评的,不得担任评委。
评委与初评办公室签订保密协议。在评选结果揭晓前,评委不得发布、告知他人有关评选信息。
七、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享有所组织专项初评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本《通知》由中国新闻摄影学会负责解释。
八、系统启用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敬
电 话:1391050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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