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北京举行发布会,启动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百万元稿酬向摄影家分配,这是自我国《著作权法》颁布教科书法定许可规定后,首次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向摄影家分配稿酬。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宋萍萍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她说“今天,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举行教科书摄影作品使用费分配发布会意义重大,这是我国版权保护事业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摄影界的一件喜事,此举将在版权保护、教科书出版领域和摄影界宣传‘尊重知识、保护版权’起到重要的作用。我们高兴地看到,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相关教科书出版社依法就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付酬达成协议,并开始向摄影家分配稿酬,这是摄影著作权保护工作的一次历史性飞跃,也是教科书出版社依法履行付酬义务的优秀典范。”
中国摄影家协会秘书长高琴表示:“今天的分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就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向摄影家付酬,其意义重大、反响非凡、影响深渊。中国摄影家协会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共同努力,紧密团结会员和广大摄影家,维护摄影人的合法权益,经过积极努力取得了可喜成果。这对继续做好摄影版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发布会介绍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自成立后,紧密团结会员和广大摄影著作权人,依法与教科书出版社就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向摄影家付酬所进行的不懈努力,以及依法对作品权属明确的使用费向相关作者进行转付的情况,对于分配不尽的摄影作品使用费依据协会章程和会员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分配办法向会员进行分配。
这次参加分配的人员除在2011年底以前加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会员外,还包括了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中国民俗摄影协会、中国女摄影家协会的会员。这些会员在申请加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后也可以参加本次分配。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王郑生向上述组织的代表颁发了“分配公告”,希望通过这些协会的网站广泛传播这一消息。
有关分配办法请关注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微信公众号和登录协会官方网站icsc1839@126.com查询。
中国文联权保部李玉龙和组织发起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成立的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常务副秘书长赵建伟、中国人像摄影学会秘书长马志霞、中国艺术摄影学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范小强、经济日报社摄影部代表翟天雪、光明日报社摄影部副主任刘新武、中国日报社摄影部代表匡林华、中国新闻社摄影部代表张勤、中国摄影杂志社代表郑浓、大众摄影杂志社社长徐艳娟、中国摄影报副社长付党生、中国摄影出版社社长赵迎新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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