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 首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赛
征稿延期通知
自“拾遗”首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赛的征稿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业内专家、学者及摄影爱好者的热情响应。应广大参赛者要求建议,经摄影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本次大赛截稿日期由2015年8月15日延长至2015年9月30日,作品要求及投稿地点不变。
另外,根据近期所征集的摄影作品,我们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主题不符,此次摄影大赛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作品表现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及其传承人现状。
2.作品描述不明,投稿时填写清晰的作品描述,有益于更好的呈现作品背后的故事,使更多人引起共鸣。
3.如投稿作品属于组照,应选择继续上传,而非以单幅照片形式上传。
4.正常情况下,上传作品应不超过5M,如仍出现上传失败情况,请压缩照片至1M以下再次上传。
请参赛者在投稿时注意以上问题,并且十分感谢您对此次大赛的关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育基金
协办单位:中国网
扑满爱
承办单位:四川德通天下广告传媒公司
投稿日期:2015-6-15至 2015-9-30
截稿日期:2015年9月30日24时(北京时间,即GMT+8)
评选日期:2015年10月1日-10月15日
巡展日期:2015-10至2016-5
投稿网址:扑满爱 “拾遗”国际摄影大赛界面
(http://www.pumanai.com/cms/index.php?act=picture)
活动评委
“拾遗”摄影大赛评选组委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组织)
征集内容
1.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作品表现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及其传承人现状,并在县级及以上媒体公开发表,媒体形式包括平面、网络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公开媒体。在全国性摄影大赛上获得过优秀奖以上的作品也可参赛投稿。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过度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只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技术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和电脑创意。
评选标准
1.原创性:参赛作品创意新颖,不存在抄袭与作弊。
2.独特性:作品融合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者的观察和理解,具有鲜明的个性。
3.契合性:作品契合比赛主题。
评选方式
成立“拾遗”摄影大赛评选组委会,对参选照片进行评选。
第一阶段:初选阶段
由组委会进行初选,初选作品皆可作为收录作品参加全国巡展,并展示于“拾遗”摄影大赛官方界面(“扑满爱”平台)进行大众投票。
第二阶段:投票阶段
组委会从入围作品中进行获奖作品评选,并从网络投票中选择最受欢迎作品。
奖项/奖金设置
奖项 |
数量(名) |
奖金(元) |
金奖 |
1 |
1万 |
银奖 |
2 |
5000 |
铜奖 |
5 |
3000 |
最受欢迎奖 |
10 |
2000 |
优秀奖 |
150 |
1000 |
入围奖 |
100 |
非遗纪念品 |
投稿方式
参赛者需登录扑满爱官网(http://www.pumanai.com/)免费注册成会员后,方可进行投稿。
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
2.组照5-12幅为一组,参赛作品必须配有文字说明,要交代清楚照片的拍摄时间、地点、人物名称、为何种类型的非遗项目等基本信息。
3.请至“扑满爱”官网(http://www.pumanai.com/)上填写报名表格并且上传作品(确保个人信息真实)。
4.上传的作品要求为JPG格式,且不得超过5M。评选后的入围作品,由主办单位向参赛者调取原始文件或调整后的文件,请参赛者务必将拍摄的原始文件和调整后的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交,逾期者或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5.对于参赛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保护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6.参赛者所提交的照片不得包含参赛者嵌入的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
7.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参赛者均视为认同本条款内容。凡上述保证落空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参加此大赛需遵守大赛规则,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的以上规定。
特别说明
1)本次大赛实行公示制度,入围作品将在“扑满爱”官网公示10天(北京时间,即GMT+8),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实名举报。
2)为保证本次赛事评选的公平、公正,参赛作品由国内知名人士组成评委团共同参与评选。每位评委都对获奖作品提出独立评语,大赛组委会将这些评语进行公示,确保大赛结果的公平、公正。
3)大赛公示结束后组委会将与作品入选者联系,届时作品入围者须在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信息不符的,视为无效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者入选、获奖资格。
4)在评选过程中,主办单位将聘请公证员进行全程监督公证并出具相关公证文件。
5)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参赛作品投稿事项咨询
“扑满爱”品牌事业部
电话:028-68730357(工作日上午10:00-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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