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结识了另一个旅游团的导游J先生。这位难得直率的朝鲜朋友,告诉我朝鲜“不准摄影”的五条规定:
一是不准拍摄军人,除非得到同意;
二是不能拍摄军事禁地和军事机关;
三是在边境进行出入境检查时不准摄影;
四是对朝鲜人拍摄时要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
五是不准在汽车、火车上往外抛物,不得在车上摄影。
对于前四条,我表示能够理解,即使在别的国家,也是如此。但是我不理解第五条。
J先生告诉我,作出第五条规定的起因,是一个外国记者在平壤一处闹市,把许多食品从车窗里抛出去,引起过路群众哄抢,他在车上拍了许多照片,后来发表在国外的报刊上,对朝鲜造成不良影响。从此,上级部门对接待外国旅游团作出了第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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